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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一耳光致人轻伤  网上追逃终落网



更新时间:1970-01-01 08:00:00  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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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2013年8月26日,光山县砖桥镇李长店村村民于某看到本组村民胡某、陈某在本组一块空地里拔草,于某认为此块地属她家的承包地,就上前阻止,由此双方发生争吵厮打,于某扇了胡某一耳光,致胡某受伤。后经法医鉴定,胡某左耳鼓膜穿孔,损伤程度属轻伤。

     于某将胡某打伤后,一走了之,躲到外地打工。胡某报警后,光山县公安局决定对于某刑事拘留,并网上追逃。2014年1月20日,正在北京市西客站买票的于某被北京铁路民警查缉抓获。2014年1月23日于某被光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
于某被抓获后,与受害人胡某自行达成和解协议,于某赔偿胡某经济损失两万元,胡某对于某表示谅解。

近日,光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,于某因民间纠纷与受害人发生厮打,故意伤害他人,致人轻伤。此案因民间纠纷引发,于某与受害人已达成赔偿和谅解,能够认罪、悔罪,综合被告犯罪的性质、情节、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,判决其犯故意伤害罪,免予刑事处罚。

邻里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,切不可冲动行事,要理性处理,忍一时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,莫因小事留得平生恨。在因冲动伤害他人后,也不可一味逃避,要主动报警,争取他人谅解。天网恢恢,逃得一时逃不了一世,得不偿失,反而作茧自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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